为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耗材(含低值耐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教学耗材的范围
实验中心实验教学耗材是指实验室教学、学生设计实验、开放实验、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仪器设备设施制作、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等所需要的用品。
二、实验耗材的购买
实验中心实验耗材的购买由各实验课程组负责人依据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学期初做出耗材需求计划,经实验中心领导审核批准后订购。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试剂耗材管理平台上订购。
三、实验教学耗材的管理
1. 实验中心各课程组须建立耗材购买和消耗明细账,并报专门负责人汇总统计。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各课程组必须有专门的出入库记录和使用记录。
2. 各课程组要对购买的实验耗材归类放置整齐、有序。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工作。
3. 实验中心负责人要定期检查耗材的保管和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管理不善者要提出批评甚至追究责任。
四、实验教学耗材的调拨、损坏、丢失
1. 实验教学耗材内部可以互相调拨,但须经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办理调拨手续和作相应的账物处理。
2. 实验室耗材无故损坏和丢失,要追求保管者责任。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武汉大学)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