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验前认真预习、明确目的、要求、步骤和相关安全知识,安排好实验计划,写好预习报告。
2. 实验课应提前5分钟进实验室,迟到5分钟则该次实验成绩降一级,迟到15分钟则该实验不记成绩。
3. 进入实验室应穿实验服,戴护目镜(或近视眼镜)。长发须扎起来,禁止穿拖鞋进入实验室。
4. 实验时应注意力集中,遵从教师指导,按要求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认真观察并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和实验现象,不用铅笔和纸片记录,更不能拼凑合抄袭他人实验记录。若发现伪造、抄袭等行为,该次实验作零分处理。
5. 保持实验室安静、整洁。不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实验室禁止抽烟、进食或饮水。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一旦发生事故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切断电源、气源,并向指导教师报告。
6. 爱护公物。公用物品用毕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注意节约,按量取用试剂并防止沾污试剂。
7. 注意环保。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试剂及其他垃圾不可直接倒入或扔进水槽,应分类放置(至指定位置),以利后续处理或回收。
7. 实验结束时将实验用品按原样整理安放,检查所在台位水、电、气开关是否关闭到位,将实验记录交指导教师检查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8. 同学应轮流值日并认真履行职责。值日生职责为:打扫实验室,清倒废物桶,整理公用仪器物品,检查水、电,关好门窗等。
9. 实验后应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并准时提交,凡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须返回重做。严格遵守《武汉大学教学管理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 、《武汉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若干规定》和《武汉大学仪器赔偿制度》中的各项条款,违者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武汉大学)
2021年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