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验室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实验人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定岗定责。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成绩和工作量进行考核。
2. 实验室要加强科学管理,采用计算机、校园网等现代化手段,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分析,及时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各项准确数据。
3. 建立实验室评估制度。学校资产管理部会同其他部门对学校的各类实验室按照上级精神,根据实验室的基本条件、管理水平、综合效益、专业特色等方面的要求,制定评估体系细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各院(系)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4. 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和低值易耗等物资的管理,按照《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高等学校物资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细则,遵照执行。根据学校全局发展需要,学校主管部门(资产管理部)有权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统一调配,避免重复购置,以利资源共享,提高投资效益。
5. 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经常对成员进行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等对人体有害有毒的环境要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对于在上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规定享受劳动保护待遇。
6. 学校要抓好计量管理。实验室要重视仪器仪表、工具等的计量工作。凡对外出具公正数据的,都要按照国家教育部、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定,进行论证,以保证数据的准确和实验的可靠。
7. 定期总结,交流经验,开展实验室工作评比和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武汉大学)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