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现将2022年寒假及相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休假时间
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于1月9日(星期日)开始放假,2月13日(星期日)返校注册,2月1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休假时间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寒暑假依然是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的重要时期,全校各部门、单位要统筹抓好事业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推进。今年寒假,学校继续实施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1月12日(星期三)至2月9日(星期三)期间,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2月10日(星期四)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
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放假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要求,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和其他工作。
1.认真做好值守工作。强化校园管理,未预约校外车辆和人员禁止入校,严格进出校门人员的身份核验、行程码、健康码核查和体温检测。学生宿舍实行相对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在教学科研楼栋、文体设施、餐饮点等各类公共场所严格实行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假期校园内原则上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须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加强放假期间师生健康管理和流动管理,认真做好离汉师生的登记备案工作,分类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3 .放假期间,师生不得赴中、高风险地区,如因突发情况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应主动配合当地做好有关防控工作,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告,各单位汇总后及时报学校指挥部,有关部门要做好针对性应急处置,确保师生平安。鼓励教职工减少出行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武汉市,确有需要,离汉教职工须向所在单位报备,并遵循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返汉后要及时向本单位和所在社区报到。返家学生放假期间要遵循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利用假期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开学前如遇突发疫情等情况应遵循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学校有关要求暂缓返校,同时教学管理部门要提前做好线上教学预案。师生返校前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要定期按一定比例对在校师生开展核酸抽检,力求“早发现”。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运动场、快递点等重点场所要保持通风换气、环境消杀。要做好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要加强对安保、保洁、食堂等重点人员和场所的核酸检测频次。要督促校内各类施工工地加强疫情防疫管理,落实实名制、戴口罩、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对进出工地人员严格审核把关,非必要人员不进入工地。要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排查和隔离工作,做到应隔尽隔,确保师生安全。
三、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单位要合理安排一定数量留守人员,每天至少安排1名中层领导干部带班、1名工作人员在岗值班,保证师生办事能找到人、能办成事,如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妥善处置。2022年1月11日前将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值班安排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保卫部。
2.在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各学生培养单位于2022年1月11日前将本学期学生考试成绩汇总报送,并将寒假留校的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名单以及寒假期间负责留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学生干部的联系方式分别报送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3.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做好学生返校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学生培养单位提前做好学生返校准备工作,保证学生有序返校。
4.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教材、图书资料、各类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配备工作。图书馆要继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师生提供服务。后勤部门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尤其要重视做好在校学生的住宿和餐饮服务。仍需要在假期开展科研活动的单位和师生,要合理安排好休假和工作。有科研项目、基建和维修项目的单位与个人,要统筹安排,确保工作不间断。
5.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和防火工作,放假前做好自查工作,放假期间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各学生培养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排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督促其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6.严格遵守中央、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确保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7.1月14日(星期五)前,学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正常开放。1月15日(星期六)至2月9日(星期三)期间,学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保持每天开放,开放时间为8:00-20:00;印章服务地点为行政楼102室。窗口服务于2月10日(星期四)正式开放。
8.寒假期间,除1月31日(除夕)至2月6日(农历正月初六)外,学校班车照常运行,具体行车时间和行车安排由后勤服务集团运输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9.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休假的时间规定,不得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请假、销假制度,寒假外出应逐级报告。
10.各学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注册报到制度,学生须持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并及时将学生报到情况相应报送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
四、假期作息时间
2022年1月12日至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2月10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