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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3-23 作者:
全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办“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11年清明节期间教学安排如下:
1. 4月2日与4月4日的课对换,即4月2日上第7周周一的课,4月4日上第6周周六的课;
2. 4月3日照常上第7周周日的课;
3. 4月5日放假,所有课程停上。
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工作,严格坚持值班制度,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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