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212号)精神,现将2017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五、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2017年部分节假日调课安排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通知为准,寒暑假期间师生休假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工作,严格坚持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
2016年12月21日